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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制冷机的压缩机和机组无故障率的额定指标2

责任编辑:admin2013-8-13 0:1:19

  在冷库制冷系统中,对全封闭机组的技术要求规定,对于名义产冷量达12,50瓦(1000千卡/时)和低温产冷量达640瓦(550千卡/时)的中温机组来说,排除故障需要打开压缩机壳体的机组故障率,每年应不超过4%,对于更大产冷量的机组,每年可到6%。机组的使用期限应不少于1O年。同时,产冷量达1280瓦(1100千卡/时)的机组无故障运转的或然率在10年内为0·67。换句话说,在制造和运行正常的条件下,2/8的机组应工作10年,而无需修理压缩机。


  故障率按照批量生产的第一批
冷库压缩机组的数据确定。允许故障数定为每年4%的压缩机批量为1500台。在2.5年之间的故障数应不大于150台。这时故障的可信任或然率将接近90%。小型制冷机和机组无故障率的预先检查。 根据现行标准,全封闭压缩机和机组在开始批量生产之前,一批工业性试制产品中,至少有25台样机在正常热负荷或提高热负荷的运转条件下进行检查。在2个月内,每台机组最多产生一次故障(压缩机、风机、与机组配套的起动保护装置的损坏、氟利昂泄漏)。如果故障数较多,延长试验,直到完成规定的要求为止。在校验无故障率时,应有制冷机使用单位的代表参加。


  在预先检查无故障率时,起动之后的头三天,对每一台机组进行监视,然后每周监视不少于一次。这时,记录环境介质温度,被冷却对象的温度、(不少于三个全循环的)启动和停车时间、起动和停车的瞬时压力(在能安装压力表的各部位上的压力)。登记在工作中的全部故障和排除它们所采取的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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